一、哪些标准下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才立案
1、达到下列标准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才立案:只要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了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原则上即构成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予追究本罪相应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1、抢夺国家机关证件罪的刑事责任是: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多的;多次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
有上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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