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亲朋好友的共同饮酒中,非强制礼节性劝饮是传统民风民俗,如果饮酒出事,饮酒人要自行承担过度饮酒造成的损害后果。如果亲朋好友在共同饮酒过程中存在以下情节,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是强迫性劝酒,如故意灌酒用话要挟刺激对方喝酒,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第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对方的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第三是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自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第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共同饮酒人是否需要担责
酒驾的危害性较大,法律对酒后驾驶和醉酒驾驶都做了明确的严厉的惩罚,除此之外,如果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同桌喝酒的人没能尽到劝阻义务的,也需要一起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在酒驾中,行为人明知道过量饮酒的危害,更应知晓酒后驾车为法律所禁止且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依然驾车,则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同桌共同饮酒的行为产生了附随义务,同桌者有义务阻止王某在醉酒状态下驾驶,如果共同饮酒人未能有效阻止王某酒后驾驶行为,更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扶助以直接消除该危险状态,则存在过失,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连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同桌有恶意劝酒、拼酒的行为,还有可能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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