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造成损失可以累加吗
时间:2023-03-31 21:32:55 43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从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以及惩治渎职犯罪的现实需要出发,对于这种情形,只要没有过追诉时效的,就应按犯罪处理,即滥用职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数额应当累计计算。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怎么罚

在司法实践中,从有利于判决执行的角度出发,在罚金裁量的时候应当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我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裁量罚金数额的一般原则,即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原则上会根据非法所得金额成正比例处罚。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开设赌场罪的罚金,没有规定罚金数额的上限和下限,那么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犯罪情节自由裁量决定罚金的数额。

二、失职罪数额标准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失职渎职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失职渎职罪量刑金额标准:

(一)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构成特征:首先,犯罪主体是特殊群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次,渎职犯罪在主观方面既有故意又有过失。渎职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所谓国家机关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各级司法机关、各级军事机关。渎职行为既可能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能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但无论哪种形式,行为人的行为都与其职务紧密相联。

三、我国刑法对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怎么样规定?

我国《刑法》关于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立案规定是: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实施了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本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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