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没有对方地址是能够起诉的,但最好还是有具体的对方住址。若没具体的地址,要有明确的被告,可以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
户口本上没有地址是怎么回事儿?
1、户籍地址:只会在当事人所在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体现(具体到门牌号),在当事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是不体现该项的;2、如果当事人的户口本首页没有该项的,应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登记证等;3、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户口本,否则就可以正常使用(参看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不需要提供详细的地址,大概的地址就可以了。法院送达不到可以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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