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人在中国如何办理永久居留证
外国人在中国办理永久居留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到发证窗口领取证件。
二、外国人可以申请永久居留证的条件如下:
1、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2、在中国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3年且纳税记录良好;
3、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外国人;
4、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且每年在中国居留时间不少于9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5、未满18周岁的外籍未婚子女投靠中国内地父母的。
三、外国人在中国申请永久居留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
2、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3、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或者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签发的健康证明书;
4、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犯罪记录证明;
5、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总而言之,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需要满足条件中的一种才可以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可以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直辖市公安分局、县局提出申请,准备所需相关材料,按照相应手续和流程进行办理。
《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如下: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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