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律师回复:是的,客户属于泄露商业机密罪。
泄露商业秘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首先,客户的行为属于(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其次,客户主观上是恶意泄露商业机密。如果客户的行为已经造成你公司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抑或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则可以定本罪。
(二)本案能否胜诉?本案能否胜诉取决于前期取证关键期。商业机密案件具有取证难、隐密性高、专业性强的特点,因此,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律师建议您先对现有证据进行保全,包括录音录像、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然后,找会计师事务所对你公司的损失作损失评估报告。最后,准备好上述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让公安机关协助收集证据。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客户未经同意泄露商业机密的行为构成泄露商业机密罪,专业律师介入会保证案件取证完整性,减少以后涉诉证据举证不当的风险,赢得诉讼。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周海明律师回复:如你公司与客户所签订的协议中约定未得到你公司同意不得转卖第三方,而对方没有遵守协议约定是违约行为,你方可以告对方违约并可要求客户承担违约责任。如客户的违约行为导致你公司受到严重损失也可向客户要求赔偿损失及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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