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立案标准是
时间:2023-03-08 22:01:55 3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只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的,即构成本罪的既遂。

一、滥用职权的表现为

一、滥用职权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

1、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具体决定、处理权限的事项;

2、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

3、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

二、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中国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标准?

中国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罚标准为:犯此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三、滥用职权罪构的构成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行为人知道自己滥用职权会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希望或者让这种结果发生。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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