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地的诉讼时效不是20年,对土地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征收决定作出后6个月内提出诉讼,如果申请了行政复议的,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自收到决定书15日内提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征地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法律处理方式主要有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裁决、民事诉讼、征地补偿协调、裁决等方式,根据个案的不同特点应当启动不同的法律程序。
1、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2、征地纠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裁定的司法程序。即通常我们所说的“民告官”,这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制度。
3、征地纠纷中的民事诉讼。
在征地纠纷中,大多数进行的诉讼属于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时为数不多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程序都要走行政诉讼,有时候也可以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如对于非法占地的行为,从民事角度考虑我们可以起诉民事侵权,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恢复原状。对于已经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如果该协议签订过程中存在胁迫等手段,则从民事诉讼的角度起诉撤销该协议。总而言之办案子要开动脑筋不能死盯住行政诉讼,如果民事诉讼对我们更有利的话,则就应该设法走民事诉讼的程序。在征地纠纷中常发生的民事纠纷有:征地补偿协议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4、征地补偿协调裁决。
征地补偿裁决也可以称之为征地补偿协调与裁决,是指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是国家为减少、解决征地纠纷而推行的制度。机制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协调,而是裁决,协调是裁决的前置,未经协调的不能进入裁决。
5、征地纠纷听证制度。
征地纠纷听证制度是指在土地征收纠纷中拟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时,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证其陈述意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的制度。它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主管部门依职权组织的听证,一种是申请人申请才组织的听证。
二、农村如何解决暴力征地
(1)加强沟通禁止使用暴力。村民和施工方发生冲突,应充分了解百姓的需求,而禁止使用暴力来解决征地面临的困难。农民唯一的收入就是种地,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如果没有土地,就没有收入,就没法养活家人。只有加强和农民的沟通交流才是征地成功的重要保障。
(2)公开征地拆迁赔偿文件。乡镇将政府的拆迁补偿文件视为机密,从不向群众公开。不公开就会有贪污的嫌疑,很多乡镇干部中饱私囊,贪污腐败,甚至吞掉百姓的唯一的生活保障,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百姓的切身利益。乡镇征地政务不公开是引发征地冲突的导火线,所以责令要求乡镇公开国家赔偿文件,把冲突事件降到最低,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
(3)加强对乡镇干部的监督。在百姓眼中的乡镇干部能一手遮天,一些乡镇干部借征地贪张枉法,大肆敛财,剥削老百姓的征地赔偿。所以建立一支监督管理队伍,联系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势在必行。只有从各个方面下手管理征地问题,才能杜绝一切贪污腐败事件发生。
全文1.6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