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2009-9-711:43:15来源:中华税网
审计机关成立二十多年来,按照宪法及审计法律、财经法规履行职能,为维护法律尊严、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及反腐倡廉起到了经济医生的作用。随着审计事业的发展,审计工作由查处个性问题向发现并遏制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展;由关注重点单位向关注重点系统、重点资金发展;由注重审计处罚、处罚的事后监督向未雨绸缪的审计整改推进。下面结合笔者长期从事审计工作的实际,提出自己关于整改的一家之言,与广大同行商榷。
整改的标准
整改到位的标准:整改后被审计单位很少再出现类似已整改的问题。完全、彻底的整改就是通过整改从制度、人防、技防上堵塞漏洞,铲除违纪现象产生的土壤。这种彻底整改目前来看还只是审计人员长期努力的方向,近期内很难达到。
准确把握审计整改的定位和作用
从目前《审计法》相关规定来看,审计机关对依法应受监督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有行政处理、处罚权;对需要进行党纪、政纪处理或上级主管部门纠正的问题有建议权;对涉嫌犯罪的单位或个人有移交权。从整体的角度讲,违纪问题的整改是一项浩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不可能由审计一家包办。审计是一项职能,而不是万能。审计整改目前的定位应该是审计项目结束后一项常规的后续工作,对提高财务管理、减少经济违纪有一定作用。由于制度、环境等多种因素,但仅靠审计一家很难全面整改到位。
目前审计整改可依靠的力量及可采取的措施
从审计实践来看,审计机关目前要想在违纪问题整改上取得较好的效果,有四种力量可以依靠,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是当地党委、政府。审计机关领导定期向市主要领导递交《审计要情》反映情况,争取对整改工作的支持;必要时由党委、政府领导出面组织专题会议,对某些突出而又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求集中整改。这种整改往往能引起被审计单位及领导的高度重视,由此也可为审计机关的日常整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大每年召开会议,听取政府作本级财政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这是审计部门通过外力促整改的好机会。笔者所在地人大近年来改变以往市领导读报告、代表听报告的习惯,增加人大代表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的咨询及质询程序,要求其当场对本单位违纪问题说明情况,答复下步整改措施,年终由政府统一向人大反馈整改情况,增加政府在审计整改上的责任。同时人大还将审计工作报告上网公示,形成被审计单位必须整改、不改不行的强力氛围,收到了较好效果。
三是上级审计机关及领导。上级机关只要把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日常性业务进行精心部署,及时交流好的工作经验,经常到基层为下级机关出谋划策,就会取得相应的成效。
四是审计机关自身的良好机制。一项工作要坚持下去,不仅要有态度和决心,更要有好的运行机制。笔者所在局目前已初步建立了“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制度”:即审计结束后,要求被审计单位不仅要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问题处理、处罚执行情况及结果,还要就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建议专题提交报告,详细说明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提高财务会计工作质量的具体情况。审计机关在随后的回访中,把审计整改情况也当作重要的检查内容,促进审计建议落到实处。此举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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