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6-10 17:35:05 12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0〕54号)转发给你们,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省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监督,将依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实行稽察特派员制度。稽察特派员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派出,对省重大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稽察。稽察特派员开展稽察工作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拨付。

二、省发展计划委员会设立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对外工作使用“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名称),负责协调稽察特派员在稽察工作中与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关系,承办建设项目稽察的组织工作和稽察特派员及其助理的日常管理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和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稽察特派员的工作。

三、《广东省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2000〕54号(略)

全文4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国务院 最新知识
针对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的通知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