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宽贷款条件
鼓励外来务工人员来绍务工,外地户籍职工来绍务工,在本地就业并续交住房公积金的,中间因工作手续原因出现短暂停缴,停缴期在2个月以内,满足我市其他贷款条件的,凭外地缴存证明视同连续缴存,在购房时可按相关规定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异地贷款
在外地就业,在本市购房,符合绍兴市异地贷款政策的,可持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证明,在绍兴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外来务工人员在绍兴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住房的,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提供证明出具、联络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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