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人持:
(1)落户申请书;
(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
(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
(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
(7)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
长春户口迁入条件
区、市(县)居民户口迁入:只要理由正当,并符合户口迁移规定的,则允许将户口迁入居住地落户。买房、分房户口迁入:当事人要携带房产证或住房证明、户口簿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结婚投夫(妻)户口迁入:要携带结婚证到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全文42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