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沈阳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我省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2.夫妻双方户籍不在同个地方怎么办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第四款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3.已经领取的独生子女光荣证要退回吗
分三种情况: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但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向夫妻一方现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申请补领新证。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2016年1月1日之前生育),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尚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仍可以按照《辽宁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受理时间截至2016年6月30日。
、对子女在两孩政策实施后(2016年1月1日之后生育)出生且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不再纳入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范围。
提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独生子女家庭再生育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6.全面二孩需要登记吗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后,实行免费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不实行审批,在生育前或生育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主动办理生育登记。
7.流动人口可以在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吗
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流动人口,在生育前或生育后可持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主动办理生育登记。
8.1月1日前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的,要罚款吗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之前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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