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是可以有效的证明双方是属于合法夫妻的凭证,在一段婚姻中女方要是认为这段夫妻关系没有必要在继续,这种情况下如双方仍能够共同协商离婚的,双方是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去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协商不成功时,女方可以拿着婚姻关系证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一、结婚证丢失或损坏怎么办? 如何补办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或者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以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双方携带双方的书面申请、《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和身份证以及户口本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双方当事人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也可以到现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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