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享有哪些诉讼权利?1.委托代理人;2.收集并提供证据。申请提款;(四)放弃、变更、承认和反驳主张;5.辩论;6.请求调解;7.自我和解;8.在法院规定的范围内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件;9.申请执行。2、当事人承担哪些诉讼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诉讼秩序;3.有责任在举证期限内为其主张提供证据;(四)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决定和调解书;5.按要求支付案件受理费和诉讼费。3、上诉期限是多少天?当事人不服当地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当地第一审法院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4、上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一)当事人姓名、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3.上诉的具体要求和理由。5、如何提起上诉?当事人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或者直接向本院上诉。6、如何处理逾期未交纳受理费的上诉案件?第二审法院自收到人民法院预缴诉讼费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上诉人不缴纳也不申请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的,裁定处理,犹如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一样。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7、如何提交证据?1.上诉人提出上诉时,应当随申请书提供有关证据。证据有七种:(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向法院作出的陈述;(6)鉴定结论;(7)检查记录。证据必须表明证据的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地址;应当提交书证原件和物证原件;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照片、复印件、节选件,但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应当注明;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的视听资料必须真实。二、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期间提交;第二审不开庭的,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证据”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8、如何回答?被上诉人应当自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必须根据上诉中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反驳。9、二审法院如何审理上诉案件?一、组成合议庭,听取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当事人在听证和判决后不清楚事实的,可以认为有必要审查听证后的事实。2.上诉案件的审理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在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三、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应当依法修改判决;(3)原判事实错误或者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变更判决;(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责令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当事人可以对再审案件的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4.审理上诉案件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签名,并由人民法院盖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视为撤销。10、传票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当传唤到庭。上诉人被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本院许可中途退庭的,第二审法院裁定撤回上诉;被上诉人被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本院许可退庭的,第二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11、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申请回避?l、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缘关系或者与当事人的姻亲关系;(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本案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4)与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5)他与案件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一)未经批准,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介绍律师或者其他人员办理案件;(3)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财产或者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宴请,或者自费参加各种活动;(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借款、运输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收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在购买商品、房屋装修等方面提供的利益。前款所称法官,是指本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法官、助理法官。书记员、翻译人员、司法鉴定人、勘验人、勘验人的回避,参照法官回避的有关内容执行。12、避税制度的其他规定是什么?l、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加本案审判的法官,不得参加本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二)人民法院不得允许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人民法院对离任人员在离任两年后,对方当事人提出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异议的,应当支持,不得允许其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不得代理或者辩护。三、人民法院不得允许法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在法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所在地法院审理案件时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上述规定所称法院其他工作人员,是指除在法院从事司法工作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13、何时申请取款?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案件审理前提交;如果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撤回的原因,也可以在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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