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车险诈骗涉嫌的是保险诈骗罪。在保险诈骗罪中,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保险诈骗罪。
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单位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一、团伙诈骗罪最轻处罚中分得9万元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审理期间,一般情况下羁押期限为七个月三、逮捕后提起公诉期间的羁押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一个半月。四、审判期间的羁押期限。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两个半月
首先检察院在批准逮捕之后,公安机关就会将案件交予检察院。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一定的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通过之后。就交由法院,法院要根据自己案件的日程以及对案件的分析之后才会进行开庭审理。一般时间是在3个月到半年不等。
二、团伙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团伙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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