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的抗辩权的意思是:权利人在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权的权利,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
一、行使抗辩权要受到的限制有什么呢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
(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2、后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
(1)必须是双务合同。
(2)合同债务的履行存在先后。履行先后可根据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确定。
(3)先履行义务一方不履行债务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3、不安抗辩权行使条件。
(1)通知义务。当事人因行使不抗辩权而中止履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2)对方提供担保时应及时恢复履行。
4、保证人行使先诉抗辩权也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
只有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保证人的责任是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才能享有先诉抗辩权。
二、抗辩权分类有哪些
抗辩权的分类:
1、诉讼时效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
2、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担保人在主债权人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诉讼;
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有权在对方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提供担保之前中止履行合同;
4、按顺序履行抗辩权。按顺序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前,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5、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抗辩权的履行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一方有权拒绝在另一方对待付款之前先付款的权利。
三、履行抗辩权的类型有哪些
履行抗辩权的类型有:
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承担到期债务,未按顺序履行的,应当同时履行;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相互负债,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先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难以支付的危险时,有权在对方未履行或者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暂时暂停履行合同。
抗辩权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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