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签施工合同号与能否打官司无必然联系。
1、双方存在事实合同的,可打官司。从事建筑工程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如果已实际履行口头约定的工程内容,也就是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便可以通过打官司来解决其间的纠纷。
2、双方不存在事实合同,但一方已为准备履行合同付出了一定费用或义务的,可打官司。若双方仅存在口头承诺,没签施工合同,又没实质履行主要义务的,如开工、付工程款等,双方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一方反悔的,另一方亦不可通过打官司向对方索偿。但是如果一方已经为准备履行施工合同,支付了一定费用或履行了一定义务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协商不成的,可打官司索偿。
一、承包人不给分包人工程款怎么办
分包人可以催告承包人履行付款义务,如果承包人仍然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逾期付款的,分包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如果承包人系违法分包,例如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给第三人等,分包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完工后,且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二、装修押金不退还怎么解决
装修押金不退可以先协商解决,也可以找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一般装修押金制会在业主装修完毕由业务公司检查合格后在一定的时间内返还给业主的,如果以没有装修好的话不给退押金的理由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一般关于装修押金的收取数额和返还时间,在业主与业务签订的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当中,应该是有着明确文字规定的。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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