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是怎样的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其内容如下:
第一、甲方出租方和乙方承租方的基本信息,对本合同做出协议声明;
第二、租赁场地及用途,租赁时长和起止时间;
第三、租赁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四、双方权利及义务、合同的解除及续签、甲乙方变更事由等事项的明细;
第五、违约责任细则、免责条款和法律适用;
第六、争议的解决和其他事项;
第七、甲乙双方在合同签字盖章,注明合同起止时间后,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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