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的标准
1、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6、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7、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8、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
9、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
二、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国家强制性的标准。
第十八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三、食品安全需要注意什么
1、认真对待有效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过期产品,发现过期产品应向商店经营者报告。如果包装食品在包装上标明的有效期内变坏或回家后发现包装破损,应退货并向零售商或食品加工商报告。
2、假冒伪劣食品涉及到使用劣质、廉价原料来欺骗消费者并降低竞争成本。如发现销售假冒品牌、假冒标签的食品及被污染过的食品等应向有关机构检举揭发。检举揭发这些事件可以帮助当局查处不法商贩,防止此类事件重现。
3、生鲜食品特别是肉类、鱼类和其他海鲜应存放在冰箱底层,加工过的食品放在顶层。食品应包装或妥善盖好后储存。
4、不要将热食物放人冰箱,因为这样会使冰箱内温度升高。
5、将罐、瓶和包储存在干燥凉爽的地方并防范昆虫或鼠类等。
6、在准备食物和吃饭前一定洗手。
7、处理生鲜食物的用具使用后,处理已烹调过的食品前或处理打算生吃的食品前,用具必须彻底清洗。
8、认真选择食品采购和就餐的地点。确保其人员、餐具和其他设施都干净整洁。这是反映餐馆包括幕后设施、卫生标准的重要指标。
9、热食物应该很热,冷食物应该冰凉。避免食用任何在室温下保存2小时以上的食物。在会议、大型社交活动、室外活动等需要预先、大量准备食物或外部条件较差的情况下尤其需要特别注意。
10、如果对水果和蔬菜等生鲜食品有怀疑,金科玉律是煮食、烹调、削皮或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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