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当事人因为合同纠纷,被合同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在受到起诉书的时候便应该承担积极配合的义务,准时到庭参加庭审。若是被告人拒绝出庭,则法院会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要求被告出庭,经过两次的法院传召仍拒绝参加的,会被拘传。若是被告人无法被找到,则法院依然可以开庭,被告会丧失抗辩权。
买卖合同纠纷,不到庭
买卖合同纠纷开庭不来,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当事人不来无法开庭,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实践中,法院都希望当事人到庭应诉,其实这是一种权利,否则其诉讼权利将无法得到保护,将面临不利益的风险负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被告不到庭,很有可能也不会主动执行法院的判决,所以,原告在拿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之后,应对要抓紧时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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