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户口的迁出流程为:1、由本人或亲属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2、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入;3、持身份证、户口本和准迁证,到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完成。公民迁往边防地区的,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离婚女方户口不迁出怎么办
若女方已不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址生活,而男方一定要将其户口分开,凭离婚证向户口登记机关主张自己的权利,将其户口迁出。若双方也都还在同一地址生活原房屋分用,则同上,将户口薄分开。实在不行,法院起诉,强制分户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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