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是无效的。而且可能被认为是套用别人的驾驶证。套用驾驶证的处罚两种情况:一是在外作假证的套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的按使用伪造证件处罚1000-2000元,可以并处行政拘留;并可以移交刑侦机关追究伪造国家机关,另外是在车管所冒领他人证件,同样处于1000-2000元处罚,可以并处行政拘留,同时三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原来的违章处理,经常出现驾驶证卖分的现象,就是用别人的驾驶证去顶替违章司机的驾驶证去处理违章。使违章司机逃避了处罚,助长了违章漫延的风气,对道路交通产生不利影响。现在处理违章,对驾驶人进行拍照,驾驶人必须到场认定,这样卖驾照分的人必须留下证据,公安查处倒卖驾驶证的人就会很容易。实践证明,这种方法有效的遏制了驾驶证卖分顶替现象。流程:用谁的驾照扣分,就是谁到现场,并拿着它自己的驾照、身份证、行车证。然后就可以办理,没有授权一说。这个不同于车辆的其他办理可以授权,这个不能,就是授权也要你公证,因为这个牵扯驾照扣分扣多了要去学习的问题。
驾驶证扣分查询
1、驾驶证扣分查询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详情可以上全国驾驶证违章查询网。
2、上当地的公安交警网,进入信息查询网页,选择驾驶员信息查询有七项,其中有交通违章查询、满分情况查询,输入要查的身份证号码和驾驶证档案编号(广东省的需输入其驾驶证档案编号),再输入姓名,所有数字输入正确即可查出来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一)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二)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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