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当日起可否领取结婚证?
时间:2023-07-08 10:02:39 15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离婚不能当天拿证。因为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一般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起的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递交离婚证申请的,那么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去法院协议离婚当天就能宣判吗

一、去法院协议离婚当天就能宣判吗

1、去法院协议离婚,当天不能宣判。起诉离婚的最快时间一般为三个月。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写份离婚协议,直接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即可,在民政局不排队的情况下很快。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诉讼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是否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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