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府兴雅园业主李女士入住的房子竟是被法院查封的房产!购买8个月,贷款仍没有批下来,她想知道,为什么被查封了的房子还可以卖?这是否涉及诈骗?有关部门能给个合理的说法吗?最主要的是,她付了首付的房子,还是她的吗?
业主:购买的竟是查封房
今年上半年,李女士购买了府兴雅园二期的一套房产,并在开发商指定的中介机构向中国银行申请房贷。
但时过数月,李女士的贷款一直没有批复,她向中介询问没有答复,最后是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她购买的房产年初已经被法院查封,银行无法审批她的贷款。
李女士闻讯后大惊,随后她挨家挨户调查,发现许多业主的房产都处于被查封状态,因为部分业主缴纳了全部房款,没有发现问题,仍被蒙在鼓里,不知真相。
李女士随后联合数名被查封房产的业主,一起找开发商讨说法,开发商回复称,法院查封房产,是土地出让时发生的纠纷,责任在原土地方,与开发商无关。并且开发商已经在法院胜诉,房子不久后就将解封。
开发商:承担业主一切损失
今年6月,府兴雅园通知业主办理入住手续。许多知道实情的业主在办理入住后,一直没有敢装修入住。他们担心自己购买的房产处于查封状态,无法保证自己的权益。
据李女士介绍,此时,开发商再次向业主承诺,并与业主签订了一份保证协议,称如果房子没有被解封,开发商将承担业主的房款或首付款、办理贷款手续费及装修费等一切损失。李女士也与开发商签订了这份协议。
和其他业主不同,李女士来自外地,买房就是为了自住,因此,签订协议后,李女士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进行了装修,并入住。入住后,楼下的邻居通知李女士,从法院传来的消息,开发商确实胜诉,被查封的房子可能于近期解封,邻居据此消息缴纳了首付款,并也装修入住。李女士随后按邻居提供的电话向铁西法院咨询,但遭到拒绝。
李女士说:我现在不相信任何渠道来的消息。只有等到我贷款办下来的那一天,我才相信。这样的日子并不好过,李女士虽然住着房子,但始终不知道这房子是不是自己的。
市纠风办:房子确实已被查封
李女士11月初向市民热线投诉此事,12月初,市纠风办给李女士回复:铁西法院确实已将此房产查封,来信所述问题,应属合同欺诈,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问题,建议您就此问题寻求法律维权解决。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欲与府兴雅园售楼处何经理联系,但一位姓马的男售楼员称经理不在,无法联系,他只透露给记者一句话:我们的官司已经打赢。其他的问题一概不知。
李女士说,目前她手里有一份购房合同,这是她惟一的法律凭证,首付款的发票在中介手里,准备贷款用。她询问了许多部门,这种问题该如何解决,但始终未能得到准确的答复。由于开发商签订了保证协议,而且因为有消息称房子可能被解封,暂时还没有考虑启动法律程序。
法官:可要求开发商执行协议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的韩鹏法官向记者介绍,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房产被查封要看是属于抵押查封状态,还是涉案查封状态。属于前者的,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提出不高于总房款一倍的赔偿;属于后者的,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按实际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韩法官说,如果房产属于涉案查封,确实存在解封可能,不过要等到法院最终判决下来后,才能开始执行。鉴于李女士已和开发商签订了补充协议,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按协议执行。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约定执行,购房者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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