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破坏选举罪既遂的处罚是怎样的?
时间:2023-06-24 14:45:04 1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一、农村贿赂选举怎么处理

要看情节严重情况而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我国法律规定年满多少岁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满十八岁的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被选举权是指国公民被选任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代表或其他公职人员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仍是个人权利而不是集体权利,主体是个人而不是集体。

三、服刑期间有没有选举权

服刑期间,只要没有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根据《选举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精神病患者以及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以外,其他公民都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对于已决犯,只要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就有选举权,应当发给其选票。《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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