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主要注意事项如下: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四、借款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上述借条范文,在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个身份证号码;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等约定;
5.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如数额较大也应注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记录。
三、借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出具借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借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不管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条还是个人和单位之间的借条都是需要严格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去签订的。双方需要严格的按照借条中的内容去执行的,如果有违法的行为出现的视为构成了违约的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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