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在被拒绝后可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此外,《公司法》第117条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这些都有利于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情况和信息,从而能够及时维护自身利益。
一、入股已经存续的公司需注意的事项
1、首先,投资人需要通过核查目标公司的工商档案了解公司的章程及基本股权架构,了解公司各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对加入目标公司以后的运营及利润分配有所预期。
2、同时,投资人可以对目标公司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第三方权利,是否与合作者陈述的一致。
3、此外,投资者要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的信用信息网来查询,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涉诉案件,并且通过相应案件了解目标公司的现状和情况。
4、总之,在选择投资一家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做足事前的调查准备工作,充分了解目标公司,把投资风险降到最小。
二、技术入股亏损如何承担
1、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人(或者技术出资人)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技术成果入股后,技术出资方取得股东地位,相应的技术成果财产权转归公司享有。技术入股是目前社会上常用的投资形式之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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