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离婚能上诉。夫妻之间会因为很多原因离婚,协议离婚也会导致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需要审查两次。一审法官审理离婚案件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此时能否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自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提交上诉状。上诉书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提交副本。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的,应当在5日上诉状副本自收到之日起日内送达对方。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日内提出答辩状。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不影响案件审理。
上诉离婚4次不判离能不能继续上诉
对于上述4次仍不判决离婚的,是可以继续上诉的。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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