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不少人都认为只有抢到钱,才算是犯了抢劫罪。其实,这是误解,抢劫罪是没有抢劫数额限制的,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构成抢劫罪。因为抢劫罪是行为犯,只要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刑法禁止的抢劫行为,就构成了抢劫罪,那怕犯罪嫌疑人没有给被害人的人身财产造成任何损害,也不影响抢劫罪的认定。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抢劫罪。由此可见,抢劫罪是没有具体抢劫数额限制和结果要求的。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抢劫行为后,哪怕只抢了一块钱,甚至没有抢到钱,都是犯罪,都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虽然在对抢劫罪的定性上,刑法对金额没有限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抢劫行为,不管实际抢劫得到多少金额,均构成抢劫罪,但在具体量刑的时候,如果抢劫金额巨大的,则会对量刑产生影响。抢劫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
一、抢劫罪未遂和既遂的区别是什么?
本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关于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是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种观点:
(1)应以行为人的抢劫是否非法占有了公私财物为标准,已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为既遂,尚未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是未遂。
(2)认为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为特征的侵犯财产权利,同时也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因此,无论抢到财物与否,只要在抢劫中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就是既遂。
(3)认为本条对抢劫罪分两款作了规定,实际上是两个犯罪构成,因此,应当按照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即第一款是一般抢劫罪,就应以抢到财物与否为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第二款是结果加重犯,不存在未遂的问题。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
二、刑法规定抢劫罪是行为犯吗?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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