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去名的办理方式如下:
一、诉讼离婚,单方可以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房产证更名手续: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3、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二、协议离婚,离婚双方凭以下材料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须加盖民政部门公章或民政档案部门印章);
3、离婚证以及能说明属婚后夫妻共有财产的资料;
4、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5、房屋所有权证(含房屋共有权证);
6、如离婚协议书中未注明原婚姻登记时间,还须提供原结婚证明。
一、房屋析产在哪办理,如何办理
家庭析产,协商一致,可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无法一致,先获得法院判决或裁定,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房屋析产的方式有:
1、根据协议析产
2、遗嘱分割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聘请律师协调、律师见证或诉讼
5、其他方式
办理房屋析产应提交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
如双方未通过法院离婚,则2003年10月1日以后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场确认离婚协议及提供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双方不能同时到场办理的离婚协议书还需提交公证书;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协议离婚需提供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改房提供原购房契约复印件(核对原件);
(5)房屋所有权证附图、登记表复印件。如果证中没有图的可不提供,登记表不复印原产权人姓名;
(6)私有平房还需提供测绘部门提供的测绘图、表两份。其中一份在受理窗口提交,另一份在领取新房产时在制证窗口提交,由工作人员直接粘贴在房屋所有权证上。
(7)分割(析产)协议(原件,共有房屋分为单独所有);或者书面申请(原件,登记为一处的房屋分为二处以上);
办理房屋析产手续的费用是收取房产证印花税5元,不收其它费用。
二、房屋土地使用证的办理
1、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2、服务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证大厅受理登记。
(二)资料审查。拟经办意见、初审、审核、审批、注册、填卡、缮证。
(三)凭《土地信息中心办文回执单》及个人身份证缴费、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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