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是河南的,我老公是湖南的,我们在湖南办的结婚证,但我的户口还在河南,我女儿的户口在湖南。我们现在都在汕头,有一年多了。请问我可以去哪些地方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书是自己写,还是有现成的表格来填写?我要去哪里领?
律师解答
·协议离婚的话两人商量好,先自己写好协议书,再拿相应证件去民政局
·在结婚登记处办.那有书记员为你们起草离婚协议.离婚请慎重哦.
·如果你们双方协商好了离婚,就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领取离婚证是去你们当时办理结婚证的地方领取,手续差不多就是和办结婚证一样的.离婚协议书是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民政局是不会干涉的,如果双方协商不了,那就要起诉到法院离婚.
·到领证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可以自己写但必须双方鉴字。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要达成一致。
·应该到登记处领取协议书,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离婚,如果你这种情况一般可以起诉,如果非要协议那么你还要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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