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购物纠纷在哪里起诉民法典有规定吗
网络购物纠纷在法院起诉民法典没有规定。如果产生网络购物纠纷的情况的话,可直接与商家先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到法院起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有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所以当事人可以根据此条款去跟商家协商,或者到消协去投诉,或者直接选择到法院起诉。
二、网购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网购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网络购物纠纷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网络购物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向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案件性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需要向法院起诉应提供以下材料证明: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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