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地区,土地托管与代-耕代种并没有明确界限,都是付钱将土地交给种植技术过硬,管理能力优质的合作社或种粮大户进行打理。土地托管和代-耕代种不属于土地流转。今天就跟大家一起聊一聊这两种方式具体是什么意思,有哪些区别,跟农民的关系。
中央一号文件中有提到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加快发展土地流转型、服务带动型等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由此可见,土地流转与土地托管及代-耕代种属于并列关系,都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途径。区别在于土地流转存在承包地经营权发生转移,而这两种方式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仍属于土地原来的主人。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代-耕代种与土地托管在概念上大同小异,只是土地交管对象上有所不同,托管一般都是交给合作社等组织,代-耕代种一般交给个人。另外,托管之后每年的种植作物由合作社决定,代-耕代种一般是由土地的主人决定。
土地托管和代-耕代种的相同之处在于都必须付给土地实际耕种者一定的佣金,土地的收益按照合同规定归土地原来的主人。
在农村地区,土地托管与代-耕代种并没有明确界限,都是付钱将土地交给种植技术过硬,管理能力优质的合作社或种粮大户进行打理,每年收取土地的收益。部分农户为了省心会选择土地流转的方式,将土地的经营权移交给合作社或种粮大户,每年收取土地租金。
具体选择哪一种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首先,要明确当地的合作社或种粮大户是否具有提升土地种植价值的技术和管理能力,是否可以解决农产品的销路问题。其次,要结合自身条件,比如物质基础、选择种植品种的市场敏感度。较后,要考虑到自家耕地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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