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个体三轮摩托车司机甲送货时,在铁路道口与火车相撞,导致甲及坐在车上货主乙双双死亡,摩托车被毁,经事故认定,此次事故由甲负责。甲生前在本县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保险金为3500元),还投保了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为5000元),并指定了受益人。
货主的妻子要求甲骨文的妻子赔偿,现问,保险金能否作为保险人的遗产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63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
以上精神,最高人民法院也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的批复》中予以重申。
但以上保险金是指人身保险金,至于财产保险,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问题。因而,财产保险金属于保险人的遗产。
综上,甲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由于指定了受益人;不能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而财产保险金则可以作为遗产处理。
【保险金常识】
保险金是指质物所有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当保险事故发生导致质物毁损或灭失时,投保人有权请求保险人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保险金的赔偿给付
保险金的赔偿给付是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方法。原则上保险补偿以现金履行赔偿给付责任。但是,对于财产保险,也可以采取修复、重置等办法补偿损失。明确保险金的赔偿给付办法,有利于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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