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火警,制造混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据情节处拘留,罚款或警告。谎报火警是指故意编造火险,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制造混乱的行为,而谎报火警致使消防队警车出动,一方面必然会影响社会秩序,另一方面,一旦真的发生了火情,势必影响执勤力量的调集,因而对谎报火警的行为应给予必要的治安处罚。谎报火警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过失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有哪些行为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罪的行为如下:
1、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共场所秩序行为;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
4、流氓行为;
5、煽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
7、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二、不报与谎报的处罚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只包括对安全事故
负报告职责的人员。本罪主观方面为故意。
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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