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抢劫公私财物的,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加重犯,将加重量刑:1、入室抢劫;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3、抢劫银行;4、多次实施抢劫;5、抢劫过程中致人重伤或者死亡;6、假冒军警人员;7、持枪;8、抢劫特殊物资。显然持刀抢劫不属于上述情形,不会加重量刑。
强奸罪加重量刑的情形有哪些
(一)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1、强奸妇女多人的(3人以上);
2、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3、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
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4、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二)利用残疾人的残疾,侵犯其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三)对于行为人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行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强奸罪并不是一般的犯罪,因为主管恶性严重,侵犯的法益特殊,所以对于此行为人,法律规定应当严厉处罚,具体可以处三到十年徒刑,如果加重情节存在,甚至可以处死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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