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人员的范围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
一、网上在逃人员怎么处理
(一)抓捕。一旦网上通缉,上网地公安机关会把拘留证或者逮捕证放在网上,不论犯罪嫌疑人在何处,全国任一地公安发现都要进行抓捕。
(二)讯问。抓捕在逃人员后,抓捕单位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简单讯问,主要查清是否抓错了人。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他们一般不多过问,由上网地的公安负责。
(三)羁押。进行简单询问、采集信息后,抓获地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凭网上下载的拘留证或者逮捕证,把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
(四)移交。抓获地的公安会及时和上网地的公安联系,上网地的公安机关会及时来人,办理移交手续,把犯罪嫌疑人带回当地处理。
(五)押解。上网地的公安将犯罪嫌疑人押回,在这个期间,是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的。
(六)收押讯问。上网地的公安机关,将网上在逃人员押回后,进行必要的信息采集和体检后,会立即投放到看守所。在24小时内,办案警察会进行讯问,如果发现原来拘留或者逮捕决定不当,也会立即释放。
(七)取保候审。如果罪行轻微,网上在逃人员具备取保候审的条件,经申请批准后,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八)监视居住。发现网上在逃人员是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或者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独自承担没有生活自理人照料义务的,办案机关可以为其办理监视居住手续。
(九)逮捕。对于没有批捕,而需要逮捕的网上在逃人员,收集证据后向检察院提请逮捕。
二、帮助犯人逃脱构成什么罪
(一)事前知道犯罪嫌疑人所欲犯罪的,在其犯罪后帮助其逃跑的,与该犯罪嫌疑人构成共犯;也就是杀人犯的共犯。
(二)事前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所欲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的,构成包庇罪。
(三)受胁迫,被逼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的,不构成犯罪。
(四)在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跑过程中,以暴力方式执法人员抓捕在逃人员,同时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刑法》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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