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律程序中老婆不愿离如何办理?
时间:2023-07-11 09:54:49 26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老婆不愿意离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妻子不愿意离婚的,男方可以先让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起诉离婚怎么离

一、法律起诉离婚怎么离

1、起诉离婚的方法是: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

(4)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

(5)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比如财产的证据,孩子抚养的证据;

(6)法院立案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满足什么条件可以离婚

满足离婚的条件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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