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罚金交不起应当怎样处理呢
时间:2023-06-20 14:33:05 22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判刑后没钱交罚金可以由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暂缓缴纳。

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一、会计偷税漏税交不起罚款怎么办?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二、作出判决的法院应当缴纳罚款吗

作出判决的法院应当缴纳罚款。缴纳罚款前,可以先联系主办法官;也可以直接持判决到法院诉讼费用支付窗口缴纳罚款。根据刑法规定,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缴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如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确实难以缴纳,可酌情减少或免除。

三、罚款随时追缴是指什么

罚款随时追缴是指人民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执行的财产,不能全部缴纳罚款的,应当随时追缴。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罚款应当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回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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