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协议离婚的,不受六个月审理的限制。如果涉外协议离婚,准备材料,经民政局审查无误后出具离婚证明,婚姻关系终止。如果诉讼离婚,由于涉外离婚诉讼案件不受六个月审判的限制,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期限不能像国内普通案件那样简单,三个月内结案,六个月内结案。法院处理的涉外婚姻案件的期限由当事人自身的具体情况决定。
涉外离婚诉讼程序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一般国内普通婚姻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上述期间限制。涉外离婚案件所需要的时间通常为:
(1)立案: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2)送达期间:对于国外一方送达诉讼文书,若顺利送达则较快,否则人民法院采取邮寄或公告方式,则需六个月。
(3)答辩期:三十日。
(4)若缺席审理,则裁判文书应公告送达,公告期六个月。
(5)上诉期:三十日。
如果对方在诉讼中不配合,故意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时间,这个期限可能还会延长,因此当事人一定要把握好时间问题,争取早日解决离婚带来的困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全文7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