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要被诈骗的财物有三千元以上的证据才立案。金融诈骗主要表现形式有掉包诈骗、电话诈骗、假币诈骗、低息贷款诈骗。诈骗证据不足由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
一、金融诈骗要什么证据才立案
金融诈骗需要提供证明犯罪分子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了3000元以上的证据才可以诈骗罪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金融诈骗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金融诈骗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掉包诈骗。不法分子以做生意需保证金为借口,要受骗人在银行卡内存入大额现金,并要求告知银行卡密码,然后想办法用假卡与开户人手中的卡调包,在受骗人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将钱全部取走。
2.电话诈骗。不法分子先将受害人的通讯联系关闭,再以受害人急需钱为借口,要求受害人的亲属向他们的账户汇款。
3.假币诈骗。它几乎辐射到每一个人,已成为社会的公害,行骗者往往利用大找小、整回零等手法诈骗。
4.低息贷款诈骗。“我公司在本市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3%,无需担保,请致电××经理”,此类诈骗短信,是骗子利用一些企业和个人急需周转资金的心理,以低息贷款诱人上钩,然后以预付利息名义骗钱。
三、诈骗证据不足怎么办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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