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的规定,凡在我省投保的机动车辆,在我市城区道路上6:00—21:00时间发生的无人员伤亡,单车财产损失在2000元以下、或者非机动车损坏,或者机动车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等外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交通事故均可实行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但为防范保险理赔中的道德风险,《办法中也规定:
(1)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等五类情形,不适用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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