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续签: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网上也可以办理续签业务。
1、网上续签
(1)广东户口居民再次办理部分类别(旅游、商务、夫妻探亲)签注时,推荐在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网站网上申请平台()直接申请,且选择速递方式,不用出门便可办理续签。
2、办理条件:
(1)广东省常住户口居民。
(2)如果您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页不足2页,请勿使用网上申请,须直接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请换发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办理港澳签注。
(3)如果您所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最近一次未在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过香港或澳门签注,请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证大厅申办香港或澳门签注后,方可再次网上申请。
可办理网上续签的签注类型:
(1)往来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自由行)
(2)申请往来港澳团队旅游再次签注
(3)申请往来港澳商务再次签注
(4)申请往来港澳夫妻探亲再次签注
3、办理费用
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窗口续签
通用方式仍可按照各类型签注方式在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出入境部门窗口办理。虽不能异地办理,但可由被委托人代为申请。再次申请不需要提交身份证等户籍证明证件。
办理地点:
办理费用: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少数城市可以邮寄续签;签注费用请参考详细类型签注费用。速递费用同一地级市20元/件;跨地市45元/件。
【收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1、网上电话申请个人游再次签注。我市常住户口居民可通过拨打11185(中国邮政)、96897(中国电-信固定电话)、12580(中国移-动手机)、10109898(中国联通手机),或者进入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并可选择双向速递服务,如不选择速递服务,可直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领取签注手续。
2、短信申请个人游再次签注和短信查询服务。通过编写短信“BZ+需签注的通行证号码”(如BZW12345678)发送到10626699,可直接短信申请港澳个人旅游签注。受理签注成功由电信运营商收取信息服务费每次3元(不含通信费),不成功不收费。通过编写短信“CX+受理编号”(如CX010599999999999)或“CX+身份证号码”发送到10626699,可随时查询办证进度,短信查询进度由电信运营商收取信息服务费每条1元(不含通信费)。如忘记短信编写方式可发送“BZ”到10626699,按短信平台指引操作就可办证。
3、网上申请夫妻类探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夫妻类探亲再次签注的,可通过登陆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www.gdcrj.com/提出申请,并可选择双向速递服务,如不选择速递服务,可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窗口办理领取签注手续。暂不办理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网上夫妻类探亲再次签注申请。
4、2012年5月15日起市局及各分局出入境窗口实施《往来港澳通行证个人游再次签注无纸化申请。申请人不再需提交申请表、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只需持《往来港澳通行证到前台并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即可受理。(持非我市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在我市申请签注除外)
5、自助受理机申请个人游再次签注。申请人按照受理机触摸屏提示,便能自助完成赴港澳个人旅游再次签注申请,无需填表。属登记备案人员的,请在交证时提交您的单位意见。
6、各镇(街)公安分局可跨镇(街)受理我市常住户口居民的赴港澳个人旅游申请。申请人不选择速递服务的,须到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7)随同申请人同时申请探亲签注的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获签发与申请人相同类别的探亲签注。暂不办理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的一年多次探亲签注。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