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一般是没有案底的。卖淫嫖娼属于治安处罚的范围,是行政拘留,非刑事拘留,会有治安处罚的档案,但是没有案底。案底是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所以卖淫不会有案底。已经记录在案的违法事实是无法消除的,有案底会在在档案里永久保留,如果不当兵、考公务员不会有影响。在公安局工作只要不是在编公职人员就不会有影响。提拔是根据个人能力进行选拔提升,与是否有治安处罚的档案无关。
患性病卖淫如何认定卖淫罪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如何认定卖淫罪及如何处罚本文专家为您解答患性病卖淫如何认定卖淫罪。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如何认定卖淫罪及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05修订)
第三百六十条第一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客观上有卖淫嫖娼的行为。如果没有实施卖淫嫖娼行为,而是通过其他性行为传授性病的,不构成本罪。
3、主观上是故意,即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或嫖娼。下列情况可以认定行为人是明知:(1)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曾到医院就医,被诊断为有严重性病的;(2)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3)其他行为人明知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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