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KAD-ZB-TJ-10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
2x200MW机组化学水处理系统建筑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能源【2009】21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新疆阿克苏热电厂新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金,加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2X200MW机组)本次工程建设规模为2×200MW燃煤超高压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670t/h固态排渣、煤粉锅炉。
2.2建设地点
本期厂址位于规划的西工业园区东南部,东北距阿克苏市中心约11km,厂址北约2km为西大桥水电站、西西湖水库和农一师电厂,东南方向2.0km为南疆铁路和G314国道,三角地火车站位于厂址东南约3.0km。
2.3计划工期
开工时间为2010年5月(开挖),完工时间为2010年8月,且不得影响第一台机组在2011年6月投产。
2.4招标范围及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徐矿集团新疆阿克苏热电有限公司(2×200MW)供热机组工程化学水处理系统建筑工程,本次招标分为二个标段,各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可以投一个标段,也可以投二个标段。主要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标段一:化验楼、化水厂房车间、室外水箱。
标段二:澄清池、污泥浓缩池、蓄水池、综合水泵房、煤泥沉淀池、消防车库、循环水加药间。
消防系统(水系统除外)不在本合同范围。
3、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近五年建筑面积在1000M2及以上工业厂房或公用建筑(框架结构)三项及以上的成功施工经验和业绩。投标人应通过ISO900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18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4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A.
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包括: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开标时查验副本原件。
B.投标人在近5年完成的工业厂房或公用建筑的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C.按规定的格式提供推荐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候选人(各2名)简历及拟在本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资质,投标人须出示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反映项目经理施工同类工程项目的业绩证明。中标的项目经理实行押证制度,并要保证在现场组织施工管理的时间,项目经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更换。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应同时明确,原则上也不得更换。
D.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E.投标人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今后2年的财务年度预算报告,投标人向开户行开具的由银行提供财务情况的证明书和本年度及下年度合同项目及施工产值;并要求投标人货币资金与存货之和(不含在建工程)大于目前已承担工程的剩余部分与本工程准备投标部分之和的10%。
F.投标人目前和近2年涉及诉讼的资料。
G.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主要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项目的承包商情况。提供拟分包的工程量所占工程总量额度。
H.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I.任何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招标人可予以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上述两个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
4.2请投标人于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2:00,下午3:30至6: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路1118号新能物资大厦三楼招标中心及八楼财务部(九州通药业对面)持本单位开具有效的法人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售价:
标段一:3000元(人民币);
标段二:3000元(人民币)。
4.4如果投标人不能前来我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应按指定的地址和帐户汇款,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之前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新疆新能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投标客户服务中心以便我方进行登记(传真中注明单位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标段名称及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然后可通过网站下载方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0年5月17日9:00整前(北京时间),递交至阿克苏市鸿福金兰大饭店二楼银殿一会议室(阿克苏市东大街32号)。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0年5月17日9:00整(北京时间),在阿克苏市鸿福金兰大饭店二楼银殿一会议室(阿克苏市东大街32号)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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