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毕业后6个月以上未就业,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
2、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
申请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
2.审核。对初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及金额,由人事局会同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按产业导向、企业规模、就业人数、注册资本和利税等要素对申请商业贷款贴息对象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贴息金额;
3.公示。经评审通过的商业贷款贴息对象和贴息金额由人事局和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核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由人事局下发核准通知书;
5.拨付。根据相关部门核准通知书,财政局在贴息对象提供付息凭证后从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专项资金中拨付资助资金。
6.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材料
二、贷款方式
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方式为担保、抵(质)押贷款。
三、贷款期限
国家为大学毕业生提供的小额创业贷款是政府贴息贷款,其期限为1~2年,2年之后不再享受财政贴息。
四、说明具体操作办法
其他大学生创业政策:
1、从事个体经营的:
1年内免交工商登记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2、自主创业:
自谋职业者还可将户口档案托管在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对于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各项具体政策应向各相关部门咨询。
申请程序
1.大学生创业申请贷款相关事宜请向银行部门咨询;
2.办理营业执照程序如下:
(1)到市工商局及各分县工商局登记注册大厅领取登记表格。
(2)向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3)填写公司登记表格并提交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及场地证明,向登记机关递交公司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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