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风险包括以下内容:诉讼时效风险;破产风险;债务人解体风险;债务人犯罪风险;社会性风险。债务风险是指债权人在法律保护范围内面临的债款损失风险。
一、合同标的物提存后谁承担通知义务?
合同标的物提存后,承担通知义务的主体是债务人。债务人需要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提存后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二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第五百七十三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理由是责任人, 保证人是什么意思
保证人是指与债权人约定,为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其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保证人者承担责任的一方当事人。保证合同是主债务合同的从合同,是由债权人和保证人来订立的,而不是债务人和保证人,因为保证人的保证义务对象是债权人,设定保证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债务人不履行债务造成债权人的损失无可救济,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保证是一种人的担保,它以人的信誉和财产来提供担保,相对来说,保证这种担保方式的风险就比较大。
三、抵押人破产的可以行使抵押权吗
抵押人破产的可以行使抵押权。抵押担保是物的担保,债权人尤其是金融机构大多倾向于采用抵押方式设置担保。但抵押担保也并非万无一失,尤其是债务企业濒临破产时,更应谨慎抵押担保的风险,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抵押债权人应积极行使自己的抵押权,否则就会因为疏于行使权利而丧失优先受偿的抵押权。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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