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中的债权可以转让,只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就具有法律效力。债权转让后,受让人可以根据《债权转让协议》申请增加自己作为申请人。追加后,案件继续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的变更,追加当事人的一些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件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者,书面承认第三者获得该债权,第三者申请变更,追加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
法院强制执行的后果有:
1、如果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房产、汽车等财产,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
2、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
3、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4、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5、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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