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是没有权利强拆居民房屋的,哪怕该房屋是违章建筑。一般管理房屋违建的单位是行政部门,村委会没有违建评定以及强制性拆除违建建筑的权利。如若遇到村委会强拆村民民房的情况,当事人一定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相关规定,无论是哪个部门都不能够在未经居民允许的情况下,对其房屋进行强制性拆除,哪怕该房屋被评定为违章建筑。
一、开发商强拆承担什么责任
开发商强拆属于违法行为,强拆行为如果是开发商自行决定自主实施的,构成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承担刑事犯罪责任。如果开发商是接受行政部门的委托进行的强拆行为,需要对强拆行为是否经过合法程序进行审查,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进行的强拆是违法行为,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违法赔偿责任,其次依据相关征收条例,建设单位不能参与搬迁活动,即使经过合法的程序,征收单位也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据此开发商强拆一定是违法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的引发强拆的缘由主要是政府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以及拆除非法建筑。如果是没有任何事由,随意拆除他人房屋,就会涉及到寻衅滋事、破坏财物等行为,后果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不论是上述征收或者拆除违建,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包括违法建筑认定、听证,征收前补偿等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程序就实施强制拆除的,属于违法,强拆人应当赔偿房屋所有人的损失。
二、多年违建房屋被拆除有补偿吗
违建的房子被强制拆除后,能不能拿到补偿,要依据被强拆的房屋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没有经济补偿。如果是合法的房屋,有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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